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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公开选聘公告
附件-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申请表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财务审计工作管理,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晶丰明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具体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说明此次选聘采用公开选聘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选聘标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综合评审,择优选取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有效期为一年,自选聘生效之日起计算。二、项目内容(一)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晶丰明源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进行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满足对外披露和报送需求;同时对晶丰明源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出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如有);对晶丰明源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有);(二)上交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对晶丰明源年度报告的问询意见中相关财务内控等事项的回复(如有)。三、选聘标准(一)基本要求1、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3、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4、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5、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刑事处罚;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择优标准近3年具有为以下公司审计工作经验的: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2、A股上市半导体行业公司。四、参选材料参选会计师事务所须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申请表》(详见附件);2、与上述选聘标准要求对应的资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3、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简介,主要包括事务所基本情况、人员构成、组织机构和部门设置、财务状况、主要业务、主要客户及获得荣誉情况等;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5、工作方案,主要包括签字会计师和项目经理简历、团队人员构成、项目时间安排和项目报价。五、时间安排及要求公告时间:2024年3月21日-3月28日。凡有意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于2024年3月28日23:59之前(北京时间,以邮件发件时间为准),将上述应选资料(一式一份)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件地址,逾期不予受理。同时,相应纸质材料寄送至我公司邮寄地址。邮件地址:finance@bpsemi.com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路5005号星创科技广场3号楼9层转财务部联系电话:021-51870166六、解释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晶丰明源所有。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3月21日